下列情况属不属于诈骗

我和前男友分手了,他现在威胁我说要告我诈骗罪:我们刚交往时他急需钱做工程,然后我把卡直接拿去给他刷,刷了大概三万,然后还给过他一两万现金,在卡上给他转过4万左右,后来他合起来往我的卡里打过14万左右,是他自己愿意的,他还趁我不在偷走了我一个价值3万的K金钻石镯子,他说他现在银行卡有记录,要告我诈骗,怎么办?求助,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18-状态:未解决]
单薇律师的解答:

不属于诈骗。至于他偷你的东西,你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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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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