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

和男方育有一子,五岁半,男方没有工作且身体有病血压高,糖尿病,不能履行夫妻生活,不是因为男方身体不好而离婚,是男方从来不履行职责,孩子不管,家里不管,女方外地户口,男方北京户口,女方能争取到抚养权吗,二人没有存款,一套两居室拆迁所得,婚后拆迁所得,女方能享有房屋分割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7-08-01-状态:已解决]
单薇律师的解答:

你的问题涉及到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首先谈一下孩子的抚养问题,从法律上,孩子的抚养要考虑有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就你来说,要结合孩子的户口是在何处,如果离婚以后,i是否有条件照顾孩子。其次谈一下财产问题。你说的房屋是拆迁所得,这就要看拆迁政策,是否考虑了你的身份问题,如果没有个人身份关系,只是简单的房屋置换,你就无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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