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履行离婚协议起诉时间的问题
本人于2009年末,因男方过错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并写明“上述欠款合计×××万元(以本《离婚协议》作为欠款凭据),考虑到男方目前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问题,可视情况自即日起三年内支付完成,支付方式为男方将欠款打入女方的银行账号。”
至今近两年时间里,男方仅偿还了其中的×万元。现男方已再婚,并对欠款一事置之不理。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是要等到三年约定还款期限过后才能起诉?这种情况是否受2年起诉时效的限制,我今年末如果不起诉的话,是否协议就失效了?希望各位能帮助解答!非常感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01-02-状态:未解决]
孙金刚律师的解答:
如果男方有支付能力现在拒绝支付,可以起诉。具体最好带资料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