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律师帮忙解答,急,对方已把我告上法庭,我是否真有责任?

房主找b,让他找人帮他家盖房子,b找a和一些人就去干了(a经常找b有什么活的话带着他),开工的头一天,在酒桌上房主把钱给b,b把钱分给大家了,b也只是拿自己和别人一样应得的那一部分,没多拿一分钱,也没有任何签字合同。由于a自己操作不当,楼板掉下来砸着自己的脚,脚被截掉一半,b和房主已经花了好几万为a看脚,现在a把b靠上法庭,理由是如果不带他去干的话,他不会被砸,请问,如果上了法庭,b会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赔偿的话范围在多少之内?b和a属于雇佣关系吗?

补充提问:
A年纪有些大,和B在一起经常做事,一直做的是小工。这样算不算有盖房子的资质呢?,算不算B找人上的过失呢?如果有连带责任的话,A家境不好,给不起这么多的钱,法院会强制性执行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徐元宏律师的解答:

请求加房主为被告,要快。现在对方已起诉,还是要追加被告。
判决有责任的话是要执行的,有钱没钱再说。

我咨询徐元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科教文卫 工商税收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元宏律师 > 徐元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