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时间:2013-06-12 20:01:2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
一、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量刑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20000元,量刑起点最高为一年,每增加85000元至100000元,增加1年刑期;
2、五年以上有期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400000元,量刑起点为五年,每增加100000元至200000元,增加1年刑期。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管东平律师 > 管东平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