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伙

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跟了一个老板,他出资开超市我帮忙管理。我知道这店是完全不赚钱的,可我还是答应了。而他给我的条件是能帮我找到一个更好的店面由我自己做。但如今一年过去了,不但没有做到答应我的店面。而且我也亏了好多钱在这超市里。我想走。而他却要按照协议上的让我赔偿。协议的内容如下: 某某超市库存货款有8万元,和一部面包车以及店面。将全部交于甲方管理。从接管日起,本店一切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如本店盈利,将以60%分红,本店最后决定权将由乙方所有。
本店合同期为5年,这5年甲方作为管理着不得随意退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日期;
我想知道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我如果退出的话,我要承担什么的法律责任。这份协议是否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如果真的打官司,我是否输定了。急于求答。
补充提问:
而且这老板一直都在这店里。由我负责着他的生活以及开销。而且他又什么事情都不管。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08-状态:未解决]
管东平律师的解答:

1、是合伙协议
2、退伙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3、举证责任在对方
------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我咨询管东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管东平律师 > 管东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