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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事故当中所负责任有多大。
我不是合伙投资人,只为另两个投资人生产产品,他们投资,他们销售,我是他 们请来为他们生产指定产品,他们拿来一个鞭炮结鞭机上的一个记数器进行仿造 ,从图纸设计、购置配件、生产流程、出厂检验都是我一人完成,因这个产品使 用环境恶劣,极有可能引爆掉在记数器里面的鞭炮硝成为爆炸事故的引爆器。
我是想问这个产品在使用中引发事故,我在这个事故当中所负责任有多大。
咨询者:
wv000515
广东
[
咨询时间:2012-01-03
-
状态:未解决
]
管东平律师的解答:
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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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东平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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