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

我母亲于2010年10月1日,被当地的县改委汽车撞伤。造成第四腰椎骨压缩性骨折和左锁骨骨折。事故裁定对方负全责。现今2011年3月14日,我妈左锁骨钢片还未取出。第四腰椎骨压缩性骨折依没康复。现绑着医院配的腰带能走路。由于我姐已经请过两个月假服侍母亲。当老师的现不能再请一个月假。我父亲和我在外地打工。无时间照顾。因我们母亲还不能弯腰和蹲。自己一个人没法在医院照顾自己,医院的厕所都是蹲的。我们母亲母亲还没法蹲。加上没有人送饭菜。现已请假回家。暂没出院。我们亲戚和我们家人担心,如果这样拖着请假回家。未出院。是否会影响补偿。还有如果补偿需要谈及那些补偿。第一我妈还未康复。左锁骨未好,钢片欲不能取出。需要一年。第二走路腰还会疼。请问律师们。我们现在要怎么做。和要求哪些补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4-状态:未解决]
管东平律师的解答:

同意以上律师意见,如果老是拖也不是办法,人身损害的时效是一年,可以先起诉,起诉过程中向法院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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