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讨薪
您好,我是在武汉九龙大酒店的一名员工。由于我家里父亲生病需要人照顾,然后我想辞职照顾父亲。然后经理不批准我离职,说按自离处理。自动离职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扣500元违约金,还要作旷工三天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我因为这几天请了三天假,然后到第四天去的酒店办理手续,请假是经过经理同意的了。可是来了,她说自己做不了主,告诉我要找执总。我想问下这样怎么办?劳动局会给我要回应得的工资吗?
另外说明一下,我们筌了一份合同,是刚来酒店时签的。合同只有一份,在酒店里面。上面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做满半年。否则就按违约处理。还有我们刚来的时候交了100元经济担宝金,等第二个月后,又交了二百元经济担保金,钱是直接从工资里面扣出来的,然后给了我们一张收据,我想问下这样做合理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5-21-状态:已解决]
刘世亮律师的解答:
他们这样做不合理。但鉴于金额比较小,建议协商处理,不成的话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您!!我会先跟酒店谈的,然后不成的话再向劳动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