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和房产纠纷

父母都以去世三年,现在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房产价份额的现金补尝。问题一,本想以诉讼时效抗辩,法官讲属经济事件不适诉讼时效,对吗?问题二,其父去世在后,当时就进行遗产分配,因其中弟弟同父母共同生活,并养老送终,(没遗嘱,有意愿将房子给其弟)所以,其弟要求继承房子,存款放弃,就此未达成协议。直到三年后。以此为依据提出抗辩,是否可行?请有此经验的律师给以答复,深表感谢/
补充提问:
如抗辩可行,就在开庭时提出来对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5-21-状态:未解决]
刘世亮律师的解答:

法官讲的有道理。因为你们当时没有进行分割,也没有人明确提出放弃,所以现在可以要求分。

我咨询刘世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永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世亮律师 > 刘世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