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

您好,父亲高息吸收了大批量民间贷款,有部分借据附加签了儿子的名字。后来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父亲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对没有儿子签名的钱是不是就不用儿子偿还了?儿子还需要偿还有自己签名的钱吗?如果偿还是按什么比例偿还?(有的借据是儿子签名后父亲拿着去借款的,也就是儿子并不知道要借款,也不认识借款人)
补充提问:
谢谢刘律师的答案,还有就是签名是儿子亲自签的,但是是签在空白纸上的,由父亲拿着签过名的纸打的借条,这种借据怎么算?如果要偿还的话是不是偿还欠款的一半还是怎么?因为父亲已经坐牢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已解决]
刘世亮律师的解答:

没签名的当然不要还,如儿子不知情的话,父亲代签的也不应由儿子偿还。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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