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财产的问题
你好!简单介绍下我的情况:我前夫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结婚前隐瞒了我。因为他怕我知道,就没有吃药,后来病情发作我才知道。于是我们就离了婚。我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无任何财产分配,但是在婚姻存在期间,他给了我父母10000块钱,还给了我40000块钱,请问这个钱我是否应该退还给他?请一定要回复我。...
补充提问:
给他们的钱不是借的。是叫他们买家具的,但是还没买时,他自己就买了。但在那期间,他的精神不是完全正常的,还在吃药。我们都离婚了。现在他的家人在问我退还他在我身长花的所有。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4-09-状态:未解决]
刘世亮律师的解答:
这个由你自己看着办了。按法律规定你不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