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骨折,谁应负责?

情况:幼儿园邀请家长参加六一亲子活动,活动前提老师告知家长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在活动中,家长带着孩子在没有任何障碍物的平地上参加比赛,突然自行摔倒在地(幼儿园有监控录到:无人碰挤,地面无障碍),家长左脚骨折,孩子无恙。请问,对于此事,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责任呢?如果有,应承担哪及方面的责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01-状态:已解决]
周琦律师的解答:

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事先告知家长需参加活动,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 活动中,家长在没有任何障碍物及没有其他人挤碰的情况下自行摔倒,导致受伤骨折。家长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幼儿园没有过错,不承担过错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律师,不但说了结果,还讲明了理由,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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