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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员工突然疾病死了请问我有无责任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6-06-状态:未解决]
周琦律师的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作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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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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