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母亲赠与个人汽车,签订赠与协议,媳妇未在场,离婚时法院如何认定车辆归属和如何分割
婚后母亲出资购买,有母亲的刷卡明细,并写了赠与协议,没有公证。只是媳妇未在场,有我的同事在场作证,并事后我告诉了他,车辆所有人姓名为我本人,现在离婚法院如何判决。
请专业法律人士结合司法惯例回答,谢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12-状态:未解决]
周琦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