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工伤

我岳父是一名中学教工,在中考考试期间,在学校办公室门口,被本校两位教师打闹时,被推向后倒退数米,倒地后造成腰2椎粉碎性骨折,校方直接回应不是工伤。求助!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6-20-状态:未解决]
周琦律师的解答: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向两位教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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