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我和她落户北京工作,现有小孩3岁,由我父母长期照看。我于半年前身患较严重肺癌,自那开始我俩感情破裂,主要原因是她不考虑我治病,不想花我俩的存款,一直要求让我家老人出钱,其实是我岳父家搀活进来开始谋划,想这房产。
我们08年结婚,于09年一月贷款买房,首付为我家人所出,10年时我家人又为我们提前还了部分贷款,但现在还有二十余万贷款未还。我的问题是,
1,我现在身患重病能否起诉离婚?补充,她是坚持不同意的。
2,如1可以,我小孩会如何?
3,财产分割对房子会如何?我单方面给我人写欠条有用吗?当时的转账记录有用吗?
4,因为一直她管着我俩自己所有积蓄,若她提前转走的话能否追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12-14-状态:未解决]
谢友林律师的解答:
1、可以离婚;2、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要看夫妻各方的经济抚养条件以及结合孩子日后的成长环境情况所考虑的;3、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但可拿出你父母出资的书面证明,争取多点财产;4、若她提前转走的话可以当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让确定其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