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将会理应判给谁?
男孩和女孩恋爱了,刚开始女方家长叫男方拿见面礼给女方,可是男方家没有那么多的钱,说来年年底拿给女方家,但是父亲不同意,所以女方父亲叫女儿嫁给了另一个男孩,但是女孩放不下第一个男孩,于是就和第一个 男孩逃走了,当女方父亲找到了他们,便叫他们回去说同意他们的婚事,并且好好的说好,但是当他们回到家后,女方父亲却又一直刁难男方家,使得女孩又和男孩逃走了,就这样反反复复过去了两年,直至今年女孩怀了第三胎,父亲还是不同意,请问要是这个孩子生出来后,将会理应判给谁?《注;父亲已经叫女孩打掉了前两胎,都是女孩和第一个男孩的,这胎女方家怕女孩不能再打掉,可能就没有打掉》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4-13-状态:未解决]
谢友林律师的解答:
应该会被判给男方
但具体还要看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孩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