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问题

我和丈夫户口均在上海,日前我去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我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他的户口薄复印件(我们两人户口不在同一地方),法院说不能起诉,要去派出所调户籍资料。想问一下法院这么说合理吗?如果要调户籍资料的话,我该怎么调呢,需要律师去调吗还是我自己就能去?
补充提问:
如果我自己去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他的户籍资料,派出所会同意吗?如果可以,我要带什么证件去才能同意我调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20-状态:未解决]
谢友林律师的解答:

法院这样做是合理的,因为诉讼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只有提交了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才能确定被告方。
律师去或者您个人去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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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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