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婚前,我出钱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楼盘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现在这套房屋的房产证出来了,现在准备过户。由于用我名字去过户的话,是二套房,所以我准备用我老婆的名义去办房产证和贷款,贷款我还(婚礼已经举行,结婚证还没有领,用的名义的话,是首套房,过户后去领证)。给原房东买房付款所有的付款收据都是我来签字和画押的。假如以后婚姻问题后,请问这样的收据有法律依据吗?能不能证明这套房子是我的财产?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04-状态:未解决]
陈继聪律师的解答:
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该房屋就属所有,除非有足够的证据加以推翻。但这样的举证十分困难,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存在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