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出事故了还没处理好,多长时间可以取车?

我是河南的,在河北冀州碰住了个人,断了一根肋骨,想私了他们要15万,协商不好,我们有保险的,决定还是走法律程序,车要在停车场多长时间能取出来?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1-07-状态:未解决]
赵心文律师的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及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出了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有权力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但扣车是有条件及时间限制的。如果需要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前,一直扣留肇事车辆,则应当到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程序,将车辆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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