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纠分问题

我是一名业务助理,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开错了一批单子,那个料号应该是“01NB”但是不小心开成另外一个是“10NB”。当时自己不知道,拿去让部门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核准,他们也没有发现。当时订这款东西花了6000块钱。12月底我正常辞职,1月份初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说这个东西错了(当时我已经不在那个公司了,而且去了别的省),我才知道这个东西错了。但是他们当时也没有说扣钱什么的,到了1月20号发工资的时候就直接没有我的奖金了,而且连最后半年的奖金都不给了(我们1月份发去年7.8月份奖金;2月份发去年9.10月份奖金;3月份发11.12月份资金)加起来也有7000-8000元左右!我打电话找过他们,他就说是我这个东西错了就扣了,但是扣也要扣9月份的呀,他们连我7.8.10.11.12的都扣了!我想用法律来维护我应得的东西,我这样的胜诉机率有多大,请帮忙告诉我一下,谢谢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27-状态:未解决]
朱本权律师的解答:

如果公司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已公示,你存在过错就应该给予赔偿;否则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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