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是苏州新区伊顿国际学校的员工。我的劳动合同是到2011年8月份,现在因为为了端午节节日费问题和校方部门负责人有过节,所以,校方现在提出解除合同。只给一个月的工资。我以工作7年了。现在它为了赖掉赔偿金就说我偷窃,而且,它拿不出任何证据。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15-状态:未解决]
朱本权律师的解答:

校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另支付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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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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