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安置的问题
我是农村的03年占了地,我办的是货币安置,我配偶是城市户口,但也能享受8000元,办完了货币安置后一星期领旧房款的时候,镇里的办事人员说要把我配偶的8000元扣出来,他们的理由是我们没有长期居住在我们那里,正因为这样我的旧房款到现在都没领,中途我们去找个他们几次都说没用,现在我们那里在分房子了,你觉得我有可能要到吗,实在不行,哪个8000元能要回来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8-01-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拆迁“安置补偿”是民事法律关系,属合同法调整的范畴。既双方已达成协议,就应依法履行,对方所言若有法律依据,应提出,否则,您可依合同起诉。
2、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断起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