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定是否有效?

这样的婚前财产协定是否有效?

协议事项

经甲方与乙方的协商,现对位于**单元**号,面积**平方米,系乙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包括现有的家用电器)进行婚前约定,此处房产及家用电器不因婚姻登记等有关事项变更所有权的归属,即归乙方个人所有。

附:家用电器清单
1. 冰箱(美的,蓝色)
2. 洗衣机(小天鹅,白色全自动)
3. 液晶电视(海信,32寸)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这样写的协议是不是有效的?
补充提问:
其实就是针对此处房产进行的约定!! 其他的没有约定!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09-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依合同法、物权法规定,不动产转移需登记过户,未登记过户前,赠与行为未成立,可撤销。

我咨询陈学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风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学增律师 > 陈学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