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咨询
我是开小店的,2009年9月7日晚9点40分左右,一男子来我店内要求我给其一百块钱,语气凶且肯定,(好像有点醉酒)在被拒绝后,突然抬脚连揣我电脑桌上的电脑多次,为防止该男子破坏我的电脑,我上面抱住此人,该男子立即顺势躺地上,说我打了他。我立即走到外面打算报警,但看到跟随其后,到我店外,伸拳打人,被我老婆拦住了。然后他打电话叫人,然后走开了约十多分钟左右,听两小女孩讲,他打砖头去了。后来我老婆见其用砖头砸自个头部。然后我报警。十分钟左右。联防队的人先来了,这时他立马躺在地上,说头痛,肚子痛什么的,再过一两分钟警察来了,他说把打得太重了起不来。晚10时20分左右我本人及敲砸者姐夫(其本人装着说打得太重了要看医生为由没去)带至派出所,我一直被看管到第二天7点半,其间我反复询问看管我的联防队员说什么时候处理,竟说等伤者验完伤。后来得知该人根本都没去医院,在家睡觉。直到我向警察反映其人在家睡觉,那警察才说我交1000元回家,也没打条子也没说清是做什么用。然后用一个信袋装了封起来按手印。然后让我回家,中间我被看管9个半小时。直至今天9月9号晚上7点,也没听到什么派出所的消息,打电话过去问居然说案件还没调查,60日内完成结案,至到现在为止及敲砸者仍然在家。有几个问题搞不清楚。1,我是受害者为何被看管9个多小时,为何敲砸者没被看管.2,为什么敲砸者去医院竟没一个人陪同去.3,到现在为止,为何警察不让敲砸者去作笔录.4,派出所看管我9个多小时,及交钱,或没收条算不算违法。5,敲砸者应算是性敲诈勒索罪被起诉,为何搞得我被害人没理了呢。另,敲砸者多次找人要求私下处理,可能意思是要点钱吧。我该怎么办?
希望有写手,帮我整理清楚写个有价值的帖子,反应社会的黑暗和无赖,或懂点法律的朋友帮释疑我指点迷津,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12-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规定,派出所为行政不作为;
2、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由处罚机关开出凭据,罚款缴财政专门帐户;否,显然违法。何况您是被害方
3、如派出所认定为刑事案件,应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办理;当事人可依法到上级机关举报。
4、慎再与派出所主动接触,可向上级反映。特别注意可能出现的签字、画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