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后发生纠纷怎么办?
我最近从别人手里转了一间药店,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和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姓名都已变更为我的名字,只是药店名称还用原来的名称。最近卫生局相关人员上门追缴罚款,我才得知该药店原来的企业负责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卫生局罚款6000元。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这笔罚款?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9-09-15-状态:已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更不影响企业的权利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但您在缴付罚款之后,如双方对此无约定,可向原负责人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