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女儿吗

5月份时,我把孩子给了一个亲戚收养,当时对方还给了我4000元钱,在7月时,我说要回孩子,也同意了,后来他们不见了,现在我找不到他们,怎办?有什么办法能找到他们吗/如果去派出所,能报案吗?如果拐买儿童罪会成立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9-21-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不知您是否办理了收养公证手续,若未办理,收养关系未成立。应即刻去公安机关报案,能否涉嫌为罪,尚需有无以出卖为目的的涉嫌犯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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