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爱人在一家私企工作,由于老板不希望她离职
,所以同意将其用全款购买的一套房产以出具借据的方式转让给我们
。现在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更名手续。但是她老板让她签了一份协议书
,说要她签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协议上说5年内偿还房款,如果未偿
还就要将房地产证抵押给她老板,如果未服务够5年离职,就要重新办
理过户手续。现在我老婆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房产证是我老婆的名字,而房子我们也装修了,我老婆想离职,但是协商后她老板不愿意给全部的装修补偿,所以我们想就把房子卖掉还完房钱,请问这样做是否算违约,是否合适?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09-23-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这是一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关键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尽管该房已过户,但您妻子必须在该公司工作5年,该房所有权转让才成立,那不仅是房款问题,而是您妻子工作5年为该公司带来的利益。请把问题搞清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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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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