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有关问题如下:因我们房屋南侧单位盖房当初甲单位与我签订了协议(签协议之前,一直是甲单位与我们商讨),限制其房屋高度(盖房手续不全),由于甲单位房屋高度超出约定高度很多属于违约,我们将其告到法院,但甲单位当庭举证该超高房屋房产是乙单位的与其无关系,强调诉讼主体不明确。实际上明摆着甲单位是总公司,乙单位是子公司,可他们又都是独立法人单位。但与我们的协议是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的字,甲单位盖的公章,而且乙单位法定代表人又是甲单位的大股东。我们的财产和权益受到侵害,这是我们该咋办?请律师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非常感谢!!! 沈阳居民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29-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据您所述,该案系相邻关系纠纷。现该房地产开发单位究竟是甲、还是乙单位?土地使用权申请是甲单位、还是乙单位提出?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应视为法人的行为。即便不加盖公章,该法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