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就在今年的2月份我因为醉酒和2个人发生了口角,后来有一个人的右小腿和我对踢时发生了断裂骨折,到今天9月30日经派出所调解我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及那个人受伤的医疗费用4万五千元整。我觉得很不合理,又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啊,再说了那么多的钱我去抢啊,我又没有固定的工作。您能给我点建议吗,谢谢了!
补充提问:
我不是说不承担责任只是我没有那个能力一下拿出那么多的费用啊,我的意思是如果闹到了法院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慢慢的偿还吗,前面我也说了,我没有固定的工作,一下拿那么多钱怎么办啊!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9-30-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对方的损失应有相应证据证明,互殴究竟怎么引起?是否是当时就医治疗?如上述问题不清,还是经诉讼程序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