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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您好!
我母亲于2009年8月20日在昆明盘龙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做生意被邻居做生意的打伤,已报当地派出所。有外伤和精神分裂症,打伤时被我们家人送省妇女儿童医院不敢接收送到延安医院急救,过三天左右发现精神异常被家人强迫送到省精神病院治疗,现还在住院。当地派出所和当事人不给解决医药费问题,说要等鉴定下来再解决但派出所不开精神方面的委托书,开了一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委托书给天禹司法鉴定中心,请问老师我们该如何做!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10-12-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我国刑法有关人体损伤轻伤、重伤鉴定标准现无精神损害鉴定标准,此案一般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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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风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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