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暖报停的问题。。。

由于去年冬天一直没在家,所以去供热公司报停取暖,我家所在的小区是地热,楼层位于顶楼,每户在外边有分户控制阀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我在交取了500元报停费用后,也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由于当时着急办理就没有细看协议内容,等出差后就一直抛在了脑后,等前几天的时候,供热公司打电话说我的报停不合格,原因是我没关阀门,协议里有一条是“用热人自愿停热的,同意按供热人要求自行切断用热系统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我不知道要自己解决。以为交完钱了就有人给我关了,不知道在我家门口还有控制阀门,要打开吧里边的进水,回水的阀门关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控制阀门的钥匙在谁的手里,缴费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口头告诉我怎么操作,而且即使告诉了我也不会操作,或者怕操作不当,毕竟我觉得这还是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啊?难道真要按他们说的补交所有供热费吗?还是双方都有责任?还有,合同里只是写了报停检查标准,没有具体实施的操作指导。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3-25-状态:已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这是一歧义条款。“同意按供热人要求自行切断用热系统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那么,供热人何时提此要求?以何形式提要求?切断用热后所发生的费用是多少?均无下文。如是格式合同,那该条的主要责任在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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