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金山区文化站早在十六七年前,以清理整顿为名,封存并变卖了我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全部产品。目前因没有钱打官司,所以,我想先通过民事诉讼后,再进行申请国家赔偿。民事诉讼:要求文化站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再因文化站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国家赔偿法》向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妥当?请大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4-17-状态:已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国家赔偿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法律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主体、客体、内容、请求事项、程序等均有很大不同。金山文化站是国家机关吗?
另民诉、行政诉讼时效均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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