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结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家庭暴力,感情完全破裂,婚后有一女,从怀孕起一直分居,孩子生产时费用都是我及家人出的,他没有出一分钱。现孩子6个月了,他也不管不问。后提出离婚诉讼,他一直强词夺理,说感情没有问题,把问题归结在我家父母上,还一直说所有费用都是他出的,不同意离婚,当时开庭时我没有收到法律传票,后接到电话开庭,当时没有判决,等了一段时间,就给法官打了个电话,他说判决出来了,等我过去拿的时候,判决结果是驳回我的诉讼。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我们结婚一年多,他已经是二婚了,是经人介绍的,当时感觉还不错,结婚后,出现很多问题,本来是想尽量能生活在一起就在一起,后来觉得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他的怀疑心很重,什么事情都斤斤计较,在孩子生产时还打了我及我姐姐还有我妈,当时医院的人都知道,有一次打架,我报了110,不过都没有什么证据,或许有些证据没有说服力,法院说必须有110的证明或者让我们认出当时110的人,由于当时情况比较混乱,我也没有认出来。
我想问一下,假如说就算没有证据,而两人实在是生活不到一起了,难道法院就不能叛离吗,而且法院的判决书不是直接给我的,而是我打电话的时候他才说判决结果出来了,这样的程序会不会不正当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4-25-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您若持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或其他理由可再提起诉,若无, 在6个月内不可提起诉讼。本判决书发生效力后,双方分居并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超过一年,可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