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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间晚了三个月,请问我们应该按开发商通知时间去收房吗
我买的房子三个月前就应该交房了,但是开发商刚刚通知去收房,我应该怎么去找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如果和开发商就违约金没有达成协议,我应该签字收房吗?如果因此逾期收房,我要承担责任吗?
谢谢,期待你的回答.
咨询者:
XNR
河南
[
咨询时间:2010-05-03
-
状态:未解决
]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收房的日期应为实际收房日,此前的日期仍为对方违约。若对方附加条款您视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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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增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风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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