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子女财产继承问题

父亲再婚已经登记(今年2月登记),登记之前已经签署一份协议,意思说婚前房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退出,双方及其子女互不继承对方财产及房产,此协议是否有效,有此协议在,如果父亲去世,再婚老伴是否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父亲再婚登记之后,变更房产户名,变更成我和姐姐(只有我和姐姐2名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转移财产,此变更是否有效,是否涉及我父亲的再婚老伴,变更成我和姐姐的名字之后,再婚老伴是否有继承权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5-07-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变更房屋所有人,必须经您父亲同意,您母亲遗产份额需办理公证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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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风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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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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