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与军人配偶通奸,可以告破坏军婚罪吗?

从2008年发现通奸。之后又发现好几次,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现在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是不是可以告破坏军婚罪呢?
补充提问:
第一次被抓后写了保证书,后来又被抓了也写保证书但被配偶给偷走了。他们为了方便联系,办了个专用的手机联系、是不是可以认定他们是长期通奸呢?
谢谢律师大人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05-14-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涉嫌本案的关键性事实是与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在一定长的时间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共同生活。“一定长的时间内”究竟多长?法律未作具体明确的规定;“共同生活”则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所以本罪确认最终还是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各司其责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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