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家属要赔钱,老板不同意
工地工人,男57岁,在放假期间独自出去喝酒后出现脑出血,工地老板拿钱治疗后病情严重,医生说要是手术会下不来手术台,其家人同意回家不治疗,后病人去世、火化。现在其家人又要求老板陪偿6000元钱,老板不同意,其家人要起诉,请问这钱应该拿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5-22-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该工人与该公司应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应为该工人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未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应自该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为该工人补办社会保险。若未办理社会保险,可调解要求公司依保险办法规定的公司承担费用标准承担责任。另丧葬费应承担。
2、据相关规定,建筑工人提起仲裁、诉讼,应以招用工人的建筑公司为被告。“工地老板”若未从该工人处获利,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