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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打官司
20岁,在读大学生,父母离异,父亲不给生活费,母亲对我冷暴力,可否将他们告上法庭?
咨询者:
fa122515
上海
[
咨询时间:2010-06-12
-
状态:已解决
]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年限为该子女普通高中毕业。据此,您已没有权利向父母提出抚养请求。您可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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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增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风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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