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土地征收的税费补偿吗?

我是从84年开始承包土地的,一直到94年,因缺少劳动力,把近3亩地让给一位远房亲戚耕种。当时是我和这位亲戚私自转让的,也没考虑到征地的事。但是现在土地被征用了,这位亲戚说这征地补偿款一分也没我的。我想问问,我可以要这征地补偿款吗。
后来我才知道,在95年的时候他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上了他的名字。
但是我想,我种地的10年里所交的农业税,义务工费和其他的费用应该得到补偿吧。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06-15-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如是转包,《土地承包经营证》更名应经您的同意;如是转让,有关费用应由您的亲属直交村委会。
2、如您不服,可持相关证据,提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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