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费
律师你好!事情的经过如下,我在2000年向同学建议买入某只股票,当时实际不懂股市,后股市连年下跌,我自己也损失很大。直到2007年在股市中赚钱。我断定该同学也赔了钱,因此常感愧疚。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我07年8月给了该同学20万元作为补偿,希望消除他心中的不快。我心里清楚他的损失绝对没有那么大。但之后我希望的良好关系没有出现,现在该同学总有意回避我。我后悔给了他太多的钱。我只想给他5万元或根据他因我推荐的股票的实际损失赔偿他。不知我是否有权要回15万元?我当时给他的是一个工行我自己名字的存折并告知其密码。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10-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您无相应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