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损害赔偿

2008年9月28日,我公司有货物(成卷的输送带)运往外地,与多次合作过的物流公司联系并说明了货物的名称及数量,谈妥每吨运费650元,次日装货等有关事宜达成口头协议。次日装货过程中对方司机及负责的业务人员强烈要求将货物叠放(物流公司司机说还要装其他货物),我公司员工又要求将带子双排平放,但对方坚决不让,在我公司员工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按对方司机要求装货。在此过程中,因输送带发生滑滚,将位于货车正后方的对方司机挤伤。现在我公司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24-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托运、承运双方对装卸责任应约入合同,如变更要有证据,并依此判定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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