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房屋纠纷

在城中村,宅基地证归属为儿子。父子争诉老房7间房,判给父亲3间房。房屋在审理期间因损坏拆除。法院判决父亲享有3间房的产权权益,请问如何实现。主要是父亲想通过本判决争取从村里分房子2套。村里以宅基地为依据发放房屋。请问儿子因损失三间房,损失什么样的权益。谢谢。宅基地证归属为儿子。



房子已经没有了。原有宅基地已归集体所有。父亲不是村民,早就迁走了,户口不在村内。

1、请问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在村集体新建楼房后分房吗?

2、如果儿子认为法院没有判决宅基地证所属权,只是应该进行3间房屋的建设赔偿行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29-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有几个细节需清楚:1、该七间老房在报批建房申请时申请人是谁?此前后的该房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有无合法证明?

2、儿子在结婚前是否在该七间房长大成人?母亲是否健在?户籍何在?家庭其他亲属有无他处本村宅基地?

3、该七间老房在审理期间被拆除,谁的主张?双方有无约定?其他相关人有无意见?法院知否?

4、宅基地收归村集体,何时收归?事实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5 、父亲的户口究竟是农村村民还是城镇居民?

6、法院没有直接审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的职能。

您最好把详细案情打在我的邮箱里,帮您分析。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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