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遇拆迁

单位承租直管公房分配给单位职工,且房管所知情,该房为非住用房,合同期内单位转制,转制前房租由单位收取并交房管所(有文字材料证明),转制后房管所拒收房租,我们全家都吃住在该房屋,并把所有财产投资在上面。合同期内遇拆迁我们该怎么办。请问我们和单位所签合同是否有效?对房管所是否有约束力?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补尝?请给予指教谢谢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5-15-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无住房居民都有权申请公房承租。

2、房租金由单位收取又交房管所仅是代管公房。

3、户口落户在该公房遇合法拆迁的职工,按房改政策给予安置。

详情可发送本人邮箱,以便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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