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备案

我在南通选了一块市场规划用地,是以带方案挂牌拍卖的形式来拿这块地的,大约有32亩。用于开发建材家居市场,当地政府告知先给我10亩土地的指标,其他的土地先备案,等指标下了,再给我,我可以先行建设,我想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谢谢 还有,有没有征地备案这种说法?

备案的土地有没有法律效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6-17-状态:未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依相应法律规定,如您确为中标人或中得人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该确认书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2、如成交确认书所标明的土地使用权与您实际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负差,应视为招标方违约。

3、如果招标方执意坚持意见,可询问所持意见的法律依据。但前提是您必须依法走完全部招标投标法定程序。

4、如您想进一步详谈,请把相关材料发送本人邮箱:chenxuezengo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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