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所有权
我是城镇户口,但我父亲40多年前在农村老家分有一间祖屋,不过,由于一直没有跟住着那房子的兄弟提出要回房子,后来他兄弟又对房子进行过旧屋改造,那房子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但地基还差不多是原来的位置。本年5月份我以“排除妨碍”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跟回我父亲分得的那一间祖屋。可是判决结果是:那房子的所有权完全是我叔叔的了。因为他有土地使用证,而我从四周村民那里开来的“我父亲分得的那一间祖屋一直是由我叔叔居住着”的证明,却成了一纸废文。我现在想再上诉,请各位帮我出出主意,非常感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7-08-状态:已解决]
陈学增律师的解答:
1、法院受理案件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
2、涉及不动产的行政案件诉讼也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二年。
3、“地随房走”,遗产法律关系标的物的灭失,标志原法律关系的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