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毒案件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

时间:2011-03-07 16:52:51    文章分类:刑事案例

        

        涉毒案件历来对于公检法或者律师来说均迥于一般刑事案件。为什么呢,我想或许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涉毒案件大多意味着极刑审理,制度设置上可以动用更多的司法资源进行侦查、审判。 2。涉毒案件的当事人以面监极刑的可能后果追求高额的利益,诱发了很多人的好奇甚至嫉妒心理。3。涉毒的危害程度深。一个人如果染上了毒品,极易成瘾,但要想断绝戒除难度极高,对于意志力不够的人来说累极终生。

          律师对于涉毒案件当事人的聘请,很多是可以不加任何考虑即可接受的。在法律面前,涉毒的当事人一样具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律师亦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以熟练的法律技能帮助这类当事人以合理且合法的理由质疑指控、予以辩护甚至以法律技能来帮助当事人避免重刑。

         在法庭上,坐在辩护人席位的律师与检察官在国徽面前一样高尚。我们看到,很多重刑案的被告出于对法制信心的缺乏或者不愿支出适当的律师费而导致没有强有力的专业律师对其提供专业辩护服务。检察官提出公诉,必须向法庭出示所有足以证实涉案被告人构成犯罪、采集证据具有合法性、证据具有合法性、针对性、逻辑性的理由及侦查所得符合案发实情。 

执业机构: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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