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07 16:58:43 文章分类:民事案例
一位老人惑于他人的游说,竟然将房产转给了一名不谙人事的未成年人.当时,这个老人被带到了房产交易所,糊里糊涂的办了交易手续.之后的事情可想而知,既没有收到房款,也被人家以房屋已出售为由驱逐出其居住了几十年的房屋.
法律在面临这类难题时,能否有所救济呢?
端坐在法庭的法官唯证据是准,没有人能够听得进去一句合乎情理的解释,只认为既然已经签字同意,那房产转让便是自然而然,法律无能为力.
律师是否能够对这一事端想出个绝妙好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