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12 23:30:50 作者:陈太真 文章分类:办案实景
静夜里人会心醒且安宁。在某种意义上,律师是理性动物,我们必须在法律的合理框架下对当事人的目标作出相应的预估。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抱怀着期待态度去面对他的争议。我们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但受人之托而预估法律之可能,律师的迎难而上远逾古哲的随心适意。且君见,时下多少人自愿承受他人的责难?